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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會”表示,快篩陽性經醫生診斷視同確診,防疫保險應理賠。(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5月25日電/“快篩陽性經醫生診斷後視同確診”明天起將全面上路。台“金管會”表示,依防疫保單契約約定,被保險人若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保險公司應依契約履行責任,因此“快篩陽性視同確診”防疫險應理賠。
台灣這波本土確診最高點落在5月19日,單日增加新冠肺炎本土病例個案90331例。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5日公布新增89352新冠肺炎本土病例,另確診個案中新增76例死亡。
根據台媒報道,“金管會”25日說明,依防疫保單契約約定,被保險人若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保險公司應依契約履行保險責任,快篩陽性經醫師診斷後確診,仍符合“經醫師診斷確定”條件,因此符合契約約定。
流行疫情指揮中今天也宣布,將醫師確認快篩陽性即確診之檢驗結果,納入上開數位證明中,所以“快篩陽性數位證明亦得作為確診理賠證明文件”,另如有進一步查證住院或診療資訊之需求,民眾可以授權方式由保險公司向醫療機構查證。
另外,“金管會”指出,“衛福部”提供民眾申請並下載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是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為數位證明發行機構,其內容除個人基本資料外,包括檢驗疾病或病原體、檢驗類型、檢驗樣本採集日期與時間、檢驗報告的產出日期與時間、檢驗結果、醫事機構等,與現行由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所引用之相關資訊均相同,得作為確診理賠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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