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服務,應同時提供單人單檢和多人混檢兩種服務選項,在符合疫情防控規定的前提下,允許“願檢盡檢”的群眾自願選擇。非公立醫療機構,以及醫學檢驗實驗室等社會檢測機構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服務,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體現保本微利、質價相符,不得借疫生不義之財,倡導參照當地公立醫療機構新冠核酸檢測價格。
此外,要求各地下調公立醫療機構對外提供抗原檢測服務的計費標準,服務項目的政府指導價格從5元/次降至2元/次,“服務項目價格+抗原檢測試劑”的封頂標準從15元/次降至6元/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