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31日電/據人民網報道,日前,國務院發布《關於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包括六個方面共33項措施。其中提出“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加大政府採購支持力度”“水電氣等費用補貼”“承租國有房屋減免3-6個月租金”等多項利好中小企業的具體措施。
《通知》要求抓緊辦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留抵退稅並加大幫扶力度,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今年出台的各項留抵退稅政策新增退稅總額達到約1.64萬億元。
同時,用好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政策。今年新增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再擔保合作業務規模1萬億元以上。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行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融資擔保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及時履行代償義務,推動金融機構盡快放貸,不盲目抽貸、壓貸、斷貸,並將上述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業務納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再擔保合作範圍。深入落實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計劃安排30億元資金,支持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融資擔保費率。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對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保費給予階段性補貼。
還要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將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政府採購工程要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採購政策,根據項目特點、專業類型和專業領域合理劃分採購包,積極擴大聯合體投標和大企業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按照統一質量標準,將預留面向中小企業採購的份額由30%以上今年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預留項目要給予小微企業評審優惠,增加中小企業合同規模。
在社保繳納方面,《通知》提出,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對符合條件地區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階段性緩繳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限階段性實施到今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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