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及時發現和糾治群眾身邊的“微腐敗”
堅決清除啃食群眾利益的“蠅貪蟻腐”,堅持群眾監督、巡視巡察、日常監督同向發力、重拳出擊,形成震懾、取信於民。
用好信訪舉報主渠道。對屬地集中、問題領域集中、被反映對象集中的基層信訪件重點督辦,推動嚴肅查處侵占農村集體“三資”、截留私分惠民惠農資金、徵地拆遷和村建項目優親厚友等問題。同時,舉一反三、以點帶面,從問題線索核查嚴起,對涉及農村黨員幹部的檢舉控告系統排查,督促指導市縣逐案化解;從壓實“兩個責任”抓起,用好“周、月、季、年”信訪舉報綜合分析、報告、通報機制,對反映問題突出的地方黨委、紀委約談提醒、發函預警;從省紀委監委班子成員做起,帶信下訪、帶信督辦,推動化解“多年、多層、多頭”信訪積案,有力回應群眾關切。
完善巡視巡察監督網。強化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積極探索提級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因地制宜推動對村巡察,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領域開展“回頭看”,不斷提高精準發現問題能力。組織省市縣三級開展涉糧問題專項巡視巡察,從嚴從重查處套取國家購糧款、涉糧資產監管不力等腐敗和作風問題。
打好日常監督組合拳。緊盯基層政策的執行者、惠民資金的分配者、農村“三資”的管理者,突出加強對村幹部特別是“一肩挑”人員監督,建立基層工作聯繫點,推動“小微權力”公開。深化拓展“制度+科技”監督模式,推動建設鄉村振興(扶貧惠民)資金和工程領域招投標等在線監管平台,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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