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認為,發揮好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必須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分配制度,根據第三次分配的特點完善相關制度性安排,促進其健康發展。
一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堅持黨對公益慈善事業的領導,是確保我國公益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也是確保第三次分配成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有益補充的重要保證。
二要加快完善法律法規。完善的法規制度是第三次分配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應根據現實需要進一步完善社會公益事業相關法律法規,細化配套規定,為第三次分配提供法規制度保障。
三要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探索建立政府與慈善組織溝通和服務的機制;增強慈善組織信息透明度,提高慈善組織的資源使用效率;加強對慈善組織的監督,提高慈善機構的公信度;及時總結第三次分配探索創新中的經驗,進一步發現規律,完善相關政策和體制機制。
四要健全完善稅收制度。通過完善稅收制度,合理調節城鄉、區域、不同群體間分配關係,有效發揮慈善財產在扶老、救孤、助殘等方面的作用。應制定具體配套稅收政策,健全鼓勵第三次分配的稅收制度,激發各類組織、人士參與社會捐贈的積極性。
同時,還要加強慈善組織的能力建設,培育良好的慈善文化氛圍。要創造更加有利於慈善事業發展的環境,進一步發展社會工作和社會服務,健全志願服務體系,提高慈善機構的知名度,創新募捐方式,加大慈善事業宣傳力度,弘揚中華民族樂善好施、扶危濟困的傳統美德,努力營造支持慈善事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推動慈善事業走上規範、健康、持續發展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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