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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消費既需“催化劑”也需“穩定劑”
http://www.CRNTT.com   2022-06-20 09:04:47


  中評社北京6月20日電/近來,從端午假期到“6•18”電商促銷,越來越多省份加入投放消費券行列。據統計,今年前4個月,已經有20個省份先後發放總額超過30億元消費券。“五一”期間,部分地方發放的消費券撬動消費逾20倍。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續,國際局勢更趨復雜,我國經濟發展環境的復雜性、嚴峻性、不確定性上升。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發揮消費對經濟循環的牽引帶動作用。國務院在《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中也強調,要穩投資促消費,滿足消費升級需求。各地千方百計拉動內需、促進消費,消費券頗受青睞,就在於其能短期內點燃居民消費熱情、釋放消費潛力,助力企業加速回籠資金、減負增收,還相當於增加了居民收入,定向幫扶受疫情衝擊較大行業,以“真金白銀”利企惠民,效果立竿見影。

  也有專家指出,在特定時期內,消費券具有刺激居民消費的“助燃”作用,但從長遠來看,若不能進一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持續優化消費環境、暢通經濟供需循環、提升商品和服務質量,消費券“助燃”效果就會後勁不足。

  因此,刺激消費,既需要消費券這樣的“催化劑”,也需要持續提振居民消費信心、激活消費需求等一系列“穩定劑”。祗有產業提質增效、居民消費信心充足,才能讓“短期刺激”變為“長久見效”。要從供需兩端發力,既要立足當前,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落實減稅降費,打通痛點難點堵點,也要從長遠考慮,以高質量發展為目標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提供更多好服務、好產品,更好滿足消費者的多元需求。

  還需注意的是,發放消費券不能大水漫灌,要因地制宜實行“一城一策”,配合民生、財政、金融等相關政策,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礎上更好發揮其應有作用。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覃皓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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