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9日電/黨的十八大以來,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即“放管服”改革成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內容,而通過“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成為各級政府所從事的一項特別重要的工作,同時也成為了地區間競爭的主要內容。這使我國營商環境狀況不斷改善,目前已居於世界銀行有關排名的前列。
優化營商環境必須高度重視法治建設
北京日報發表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副秘書長、國家低空經濟融合創新研究中心專家指導委員會主任範恒山文章表示,營商環境優化有多重要?一個流行的說法是:一個地區的發展“短期靠項目、中期靠政策、長期靠環境”。營商環境指的是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制機制性因素和條件,因此,優化營商環境一直被認為是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的關鍵之舉。實踐表明,哪裡的營商環境好,哪裡的投資經營活力就充足、創新水平就高,經濟社會發展也就快速。
怎樣才算是擁有一個好的營商環境?比較一致的觀點是,好的營商環境必須體現“三化”,即市場化、法治化和國際化。也就是說,對之優化的根本指向是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和國際化的營商環境。但深入分析,我們能看到,在“三化”之中,法治化具有更為特殊和更加重要的地位。這是因為:其一,法治化是市場化和國際化的共有內涵,即具有通適性。市場經濟的本質之一是法治經濟,而國際化的一個核心內容和突出特徵就是依法運行和監管。其二,法治化是市場化和國際化的堅實保障。依靠法治才能維護市場化、國際化的基本特徵,也才能引領和推動“放管服”等行為或做法體現市場化、國際化的本質要求。
既然如此,優化營商環境必須高度重視法治建設,或者說,應當借助法治手段促進營商環境的不斷優化。
更進一步的問題是,法治應該促進和保障營商環境朝怎樣的方向不斷優化呢?
總結過去一些年各地區優化營商環境的實踐,其做法主要體現為兩個方面:一是“提效”,二是“讓利”。前者主要是通過體制改革、管理創新、科技賦能等減少對市場主體的干預而提高其經營效率和效益,涉及到內容、方式和時程等多個維度,包括減少審批事項、簡化審批方式、縮短審批時間等;後者則更多的是通過施以差別化的土地、財稅等政策進行,以此直接幫助市場主體減負增效。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宏觀管理的日益科學規範,以及與國際通行做法逐漸接軌對標,“讓利”的狀況從盛行一時到日漸式微,今天在大部分地區已不再直接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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