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2日電/據今晚報報導,從天津市考試院獲悉,目前全面啟動今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為做好人民滿意的考試招生,努力提升考生和招生高校的滿意度,天津市嚴格執行招生工作規定和工作紀律,24項招生錄取信息公開,落實“陽光工程”,通過實施30條禁令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據市高招辦介紹,為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天津市在錄取期間公示的招生錄取信息共計24項。“比如,今年招生考試政策規定、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計劃、各批次錄取時間、舉報電話等24項。”市高招辦工作人員介紹,同時,天津市通過實施不違反投檔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標準向有關高校投放考生檔案、不得擅自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等30條禁令,來實現招生錄取“公平、公開、公正、安全、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