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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
中評社北京7月13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報導,邊處分邊提拔、開除仍在上班、獲刑仍領工資……個別地方和部門在執行處分決定過程中,不同程度存在“打折扣”“打白條”等現象。
全面及時、不折不扣地執行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對於發揮其懲戒、警示、教育作用,鞏固反腐敗鬥爭成果,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怎樣將處分決定執行工作抓緊抓實?如何一體推進“三不腐”,充分發揮處分決定的懲戒、警示、教育作用?記者進行了採訪。
被開除黨籍後仍保留國企領導職務,受處分後違規晉升薪級工資……處分決定一旦“打白條”,其懲戒、警示、教育作用就會“打水漂”
處分決定宣布超過期限、處分文件未按規定歸入個人檔案、受處分人員違規晉升工資檔次……不久前,吉林省白城市紀委監委在調研中發現,該市個別地方和部門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存在問題。
“處分決定一旦‘打白條’,其懲戒、警示、教育作用就會‘打水漂’。”白城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說,“將處分決定執行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實,開展專項檢查。”
白城市紀委監委牽頭成立專項檢查組,深入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等部門,對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問題“過篩子”,重點發現不按規定時間宣布處分決定、處分材料不及時歸檔、年度考核不按規定確定等次、處分期內違規晉升工資和發放獎金等問題。
在查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年度工資核定表、年度考核登記表等資料時,檢查組發現該中心副主任崔某某受到撤職處分,影響期內不得晉升薪級工資,但單位負責組織人事工作的辦公室主任高某某礙於情面,未執行處分決定,違規為其晉升薪級工資。高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薪級工資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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