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3日電/據《北京日報》報導,培訓機構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各類中小學生等級考試、競賽,不得留作業;培訓機構應留存培訓全過程視頻記錄;不得指使教師以個人名義在微信群販賣焦慮……北京市教委近日發布《北京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指導手册》,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活動組織、培訓內容、師資配置、收費要求、招生宣傳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培訓機構留存培訓全過程視頻記錄
為加強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規範管理,市教委制定了該手册。手册所稱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取得教育行政部門辦學許可,經民政部門登記,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開展線上線下道德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類培訓的非營利性機構。
市教委明確,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與中小學教學時間相衝突,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線下培訓應在20時30分前結束,線上培訓應在21時前結束。線下培訓每節課不超過45分鐘;線上培訓每節課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
培訓內容、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線下培訓班額不得超過50人。培訓場所建築面積應大於300平方米(不含300平方米)。培訓機構應在登記的培訓場所開展線上線下培訓活動,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組織培訓。
該手册還明確,培訓機構應留存培訓全過程視頻記錄。涉及線下培訓的,視頻保存自本期課程結束之日起,不少於30日;涉及線上培訓的,視頻保存自本期課程結束之日起,不少於6個月。培訓場所內應設置視頻監控系統,覆蓋包括教室、休息場所在內的全部重點部位。
專職教學、教研人員不低於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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