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你為什麼想要起草“加州廢除法案”?目的是什麼?
塞繆爾:“ 加州廢除法案”直接針對美國憲法第13條修正案。1865年美國內戰結束時,第13條修正案獲得批准,按照美國政府的說法,這理應廢除了奴隸制,但實際上並沒有,而是允許有條件的奴隸制。
我是加州第一個不得不去清理那些“新冠牢房”的人。當我向我的主管表示想每隔一天來工作一次,不想繼續冒生命危險—因為那時這是個新事物,沒有人知道它是什麼—他們告訴我,如果我不來工作,我會收到懲處報告。
那時我已經被安排進入假釋委員會聽證會—因為我被判處的是終身監禁—所以為了能出去,我必須出現在假釋委員會的聽證會上,而且不能有任何違紀行為,才能在至少5年內被考慮出獄,所以我不能接受收到懲處報告的結果。他們用它威脅我,我能做的就是回去繼續工作。最終我感染了新冠肺炎,幾乎要死了。我告訴我的妻子,自己不想因為這份“工作”而死,我想對此提出上訴。她說,你能上訴嗎?我說我可以,但即使提出上訴,憲法也會支持他們(獄方)的論點。她說:“那就讓我們修改憲法”。
我寫了修正案,或者說“將成為修正案”的文字。我的妻子把它帶到州府,遞交給了當時的議員悉尼·卡姆拉格,她現在是州參議員了。她起草了該法案,讓它變成了一個實在的東西。
我們的草案以59比0一致在加州眾議院通過,也一致通過了參議院公共安全委員會,參議院選舉委員會和撥款。當我們去參議院投票時,“白人至上”勢力露出它醜惡的頭。有政客開始一場散布恐懼的運動,並試圖竊取有關該法案內容的敘事方式。他們講述有關該法案的故事,稱該法案“旨在讓被監禁的人過上輕鬆的生活,讓罪犯和囚犯更輕鬆,並無視受害者的權利”。他們說這不是終結奴隸制,而只是“為了給囚犯錢”。你知道,他們撒謊並開始改變敘事方式,但人們結束加利福尼亞奴隸制的意願仍然很強烈。所以其他參議員願意代表該法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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