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監督融入基層治理
監督是治理的內在要素。山東省紀檢監察機關不斷完善邊辦案、邊剖析、邊警示、邊整改的以案促改機制,推動腐敗易發多發領域規範權力運行,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斷提升綜合治理效能。
從查辦案件之初,山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便同步謀劃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用好紀檢監察建議、巡視專題報告等載體,督促責任單位深化改革、完善機制、優化治理、促進發展。如,圍繞糧食購銷領域專項整治,針對糧食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問題,督促責任單位修訂完善山東省地方糧食管理辦法、山東省糧食收購管理辦法等制度;圍繞經濟開發區腐敗問題專項治理,督促責任單位從完善資金管理使用分配、項目立項審批招標等方面完善制度,規範開發區權力運行,先後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145份,推動建立完善有關制度規定918項。
為將廉潔文化融入監督治理,山東省紀委監委在淄博、泰安、臨沂三地開展“清廉村居”建設試點,以清廉建設完善優化基層治理。持續強化基層監督,將村(社區)“三資”提級監督試點擴展至16市77個縣(市、區),以有力有效監督管住管好基層“小微權力”。
專項整治切口小、發力准,可以有效推動解決問題、促進監督治理。山東省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整治鄉村振興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著力糾治民生領域損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常態化“打傘破網”,以“小切口”推動“大治理”。如,聚焦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小學校配餐(食堂)管理、不動產登記辦證難、虛報冒領惠農惠民資金補貼“四項重點”問題開展集中整治,今年以來,全省共查處民生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4234個,處理580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