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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
中評社北京7月24日電/據央視網報導,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日前印發《北京市教育督導問責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明確,如果存在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持續下降、“雙減”政策落實不到位等情形,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及其相關責任人將被問責。該實施細則將於8月1日起施行。
實施細則明確:在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方面,如果有片面追求升學率,違規下達升學指標或將升學率與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掛鈎;教育結構失衡、學校布局規劃落實不到位,中小學學位供給明顯不足;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持續下降,勞動教育保障和實施不到位;“雙減”政策落實不到位,中小學減負工作不力,校外培訓治理不到位等情形將被問責。
針對各級各類學校、其他教育機構及其相關責任人,如存在違規補課、課後服務不規範;超標超前培訓、虛假宣傳、違規收費、抽逃資金、違規頒發學業證書和惡意終止辦學等違法違規行為;落實安全主體責任、衛生防疫主體責任、食品安全負責制不力等情形都將被問責。
實施細則明確,市、區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負責對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一級政府、所轄所屬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進行問責。實施細則將於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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