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法律後窗”
1865年南北戰爭結束後,美國頒布憲法第十三修正案,名義上在全境範圍內廢止奴隸制,卻留下了“法律後窗”:作為懲罰,對罪犯實行奴隸制或強迫奴役并不違法。
南北戰爭後,壓榨犯人的做法在美國南部迅速“普及”。據西班牙《起義報》報道,當時美國一些州為延續奴隸制傳統,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以未足額交租、小偷小摸等罪名,把大批獲得解放的黑人奴隸關進監獄,強迫他們收割莊稼、采礦和修築鐵路。
美國一些州政府還利用法律漏洞,靠出租犯人賺得盆滿鉢滿。美國記者沙恩·鮑爾在《美國監獄》一書中詳細描寫了得克薩斯州等地的“營生”。南北戰爭後,這些州的政府將犯人租賃給有權勢的政治家、礦業公司或種植園以提高收入,而對犯人從事何種工作、工作多長時間幾乎毫無限制。
到了上世紀80年代,美國政府又打著“緩解收容壓力、降低監禁成本”的旗號引入私營監獄,把本該由政府承擔的責任交給利益集團。唯利是圖的私營監獄迅速擴張,從1990年到2010年數量增加了16倍。據統計,截至2019年年底,超過10萬人被拘禁在美國私營監獄,長期從事高強度、低報酬的強迫勞動。
在羈押非法移民的美國私營拘留中心,強迫勞動現象也很嚴重。據英國《衛報》報道,經營佐治亞州斯圖爾特移民拘留中心的私營監獄業巨頭美國懲教公司為減少成本,讓被關押人員承擔烹飪、打掃等工作,只付極低報酬。如果拒絕,被關押者就會被關禁閉。
紐約市立大學教授巴茲·德雷辛格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留下了嚴重漏洞,把奴隸制在監禁條件下合法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