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私募基金行業發展環境得到優化
證監會堅持遵循私募基金發展規律,一手抓監管,一手促發展,借鑒國際監管最佳實踐,推動私募基金行業堅持專業運作,去偽存真,增強內生發展動力。
一是完善法律法規,夯實行業發展基礎。私募行業期盼已久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取得重要進展,發布了《關於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明確私募基金底線要求、支持真私募,嚴防偽私募,推動各地建立私募基金綜合研判會商機制,把好工商註冊入口關。
二是改善退出環境,促進形成“投資-退出-再投資”良性循環,隨著股票發行註冊制全面推進,股權創投基金通過IPO退出數量成倍增加。同時,我會推出並優化股權創投基金所持股份鎖定期與IPO前投資期限反向掛鈎的政策,在北京、上海試點股權創投基金份額轉讓,啟動股權創投基金向投資者實物分配股票試點,使得退出方式更加多樣化、行業退出環境明顯改善。
三是完善募資稅收支持政策。通過銀保監會取消保險資金投資創投基金單支基金募集規模不超過5億元的限制,引導保險資金投資創投基金,證監會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投企業發行雙創債。截至今年5月,一共發行金額約800億元,財稅部門還在北京、上海特定區域內開展公司型創投基金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試點,進一步降低創投基金行業總體稅負水平。
四是基金業協會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務行業的水平。發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管理清單,關注要點,向社會公示管理人登記辦理流程,提高登記備案透明度和行業服務質量,擴大基金備案分道制適用範圍,基金備案即報即過,大幅度提高登記備案效率。優化基金服務鏈條,在行業推廣電子合同簽約,強化金融科技應用,探索基金登記備案、托管、退出等信息交叉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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