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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懸法律利劍 嚴懲“台獨”分裂
http://www.CRNTT.com   2022-08-07 12:53:45


  中評社北京8月7日電/據人民網報導,近年來,台灣島內包括蘇貞昌、游錫堃、吳釗燮等一小撮“台獨”頑固分子,極力煽動兩岸對立,狂妄鼓吹“台獨”謬論,大肆勾連外部勢力進行謀“獨”挑釁,嚴重危害台海和平穩定,嚴重損害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2021年11月,國台辦發言人公布蘇貞昌、游錫堃、吳釗燮3人為“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人員、依法採取懲戒措施,明確表示“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上絕不止這3人,鄭重宣示將依法追究“台獨”頑固分子刑事責任,終身有效。2022年8月3日,中央台辦發言人受權發表談話指出,國家追究“台獨”頑固分子刑事責任具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凡是以身試法的“台獨”頑固分子,我們將採取刑事懲處措施,依法嚴懲不貸,依法終身追責。這是大陸方面懲治打擊“台獨”分裂勢力的重磅舉措,發揮刑事司法手段的強大威懾力,迎頭痛擊“台獨”頑固分子囂張氣焰,為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廣大同胞打氣撐腰,充分展現我們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強決心、堅定意志、強大能力。

  追究“台獨”頑固分子刑事責任,是捍衛一個中國原則的重要法治保障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反對分裂、反對外來干涉,是主權國家立法普遍遵循的重要原則立場。運用刑事司法手段懲處分裂國家犯罪分子、維護國家核心利益,是世界範圍內通行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反分裂國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等法律,莊嚴宣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作為一個中國原則的法治基礎,上述法律也明確規定了台灣同胞作為中國人民的一分子,負有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法定義務。

  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對違反法律義務者追究其法律責任,是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捍衛法治尊嚴、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的應有舉措。刑事責任是制裁後果最為嚴重的法律責任,對損害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台獨”頑固分子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釋放出國家主權不容侵犯、一個中國原則不容挑戰的強烈信號,是大勢所趨、民心所向、法理所在。

  追究“台獨”頑固分子刑事責任,是運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反對“台獨”分裂的強力武器

  依法對極少數涉“獨”言論囂張、謀“獨”行徑惡劣的“台獨”頑固分子追究刑事責任,不僅具有明確法律依據,也具備實際懲治能力。

  法網恢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於屬地管轄、屬人管轄的規定,無論“台獨”頑固分子在大陸、台灣地區還是外國,國家均具有刑事管轄權。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台獨”分裂或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的“台獨”分裂分子,將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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