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滿足融資需求。合理確定並推進落實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對於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力爭2022年8月份全市新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加權平均利率較4月份下降30個基點;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現行規定執行。
同時,進一步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對擁有1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在充分保障引進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方面,政策提出,對引進的高端人才[具體範圍由各縣(市、區)結合實際確定],各地可結合實際,在其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時給予補貼,並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對在本地租房的,可給予租金補貼。
打通安置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與存量商品房的通道方面,政策明確,支持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因城施策,將存量商品住房作為籌集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和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要渠道。允許被安置人在貨幣化安置、異地實物安置、回遷安置中自主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