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3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司法機構昨日公布,由即日起,“疫苗通行證”的“紅碼”確診者不得進入司法機構所有處所;正接受醫學監察的持“黃碼”抵港人士,若當日快速抗原測試結果為陽性,或沒有進行快速抗原測試,均不應前往任何司法機構處所。
除口罩發言 須事先通知
其他持“黃碼”的法庭使用者可進入各法院大樓,但在前往法院大樓前,須先取得當日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亦須嚴格遵從司法機構處所的所有防疫措施,包括戴口罩(除非獲法官或司法人員准許除下口罩)和接受強制體溫檢測。
由下周一(15日)起,任何出席法庭聆訊而持有“黃碼”的主要法庭使用者,包括訴訟各方、法律團隊、證人和陪審員,如須除下口罩發言(例如證人作供時),他們應在可行的情況下,在聆訊前通知有關法官或司法人員其持有“黃碼”的情況。
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將適當指示,包括要求法庭使用者出示當日快速抗原測試結果圖像,相關法律代表應按情況協助其證人向法庭報告有關情況。
現行要求出席有陪審團參與的法律程序的若幹主要法庭使用者(包括陪審員、法律團隊和檢控人員),每天需進行快速抗原測試的安排將會繼續,以保障公衆健康。如有查詢,法庭使用者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一般查詢熱綫2869 0869,或各法院熱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