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不斷慫恿“台獨”分裂勢力,大搞“以台制華”。美國表面說一套,實際做的卻是不斷提升美台實質關係和官方往來層級,加大軍事勾連,大肆售台武器,助台提升所謂“非對稱戰力”“以武拒統”。佩洛西之流妄言:“美國與台灣站在一起”“不會放棄對台灣的承諾”。美國還在國際上為“台獨”分裂勢力“站台”,邀請台參加所謂“領導人民主峰會”,煽動和支持台在立陶宛開設“台灣代表處”。種種做法,都是妄圖以“切香腸”方式虛化、掏空一個中國原則,挑戰中方紅線、底線。
美國不顧中國嚴正交涉,縱容支持佩洛西竄台,還借口三權分立,狡辯稱佩洛西竄台是其“個人決定”“與美國政策並不矛盾”“和白宮沒有關係”。美國國會是政府的組成部分。佩洛西作為美國會眾議長和政壇第三號人物,其行為在國際法上就是美國國家行為,而不是什麼“個人決定”。佩洛西乘坐軍機赴台,張口閉口“代表美國”,明顯違反美國不能與台灣官方往來的承諾。根據美國憲法第二條第三款,總統有義務確保法律得到遵守,這當然包括有義務約束眾議長佩洛西遵守國際法和美國對外政策,而不是縱容和安排她明目張膽竄台,又怎麼能說“和白宮沒有關係”。美國挑起危機,理應為其一手製造的局面負責,卻賊喊捉賊指責中國,完全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強盜邏輯。
美國在行動上屢屢背離一個中國原則,卻妄稱中國“試圖改變台海現狀”,借此倒打一耙。什麼是台海現狀?就是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從未分割。打破這個現狀的不是中國,而是美國和“台獨”分裂勢力。值得警惕的是,美國頻頻拿“現狀”說事是否還有更深層的圖謀。“現狀”除了一般語義外,在國際法語境下還有著特殊的涵義,原本用於描述與國家間領土劃分有關的事實或政治狀態,與一國內部事務無關。美國偏偏選中“現狀”這個詞,不排除是故意將兩岸關係曲解為國家間關係,實質是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此外,美國還有人蓄意混淆視聽,把台灣和烏克蘭這兩個完全沒有可比性的問題關聯起來,險惡用心昭然若揭!
美國在台灣問題上的霸權干涉行徑也是對法治的公然踐踏
美國在台灣問題上倒行逆施,挑戰國際法基本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是公認的國際法基本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但美國公然干涉中國內部事務,甚至鼓動“分裂”,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這種霸權干涉行徑,與其一面鼓吹“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一面推行“家法幫規”、四處揮舞制裁大棒、大搞非法“長臂管轄”、發動非法戰爭的慣常做派一脈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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