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3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近日,成都市委印發《關於開展政治談話工作的實施意見》,按照分層、分管、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及時開展政治談話的六種情形和談話頻次,實現政治談話全覆蓋。
“制定出台《實施意見》,旨在進一步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壓緊壓實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持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成都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通過開展政治談話,把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寓於日常教育管理全過程,做到責任早壓實、問題早發現、苗頭早提醒,既可以起到交流談心、鞭策鼓勵的教育引領作用,更能夠起到發現整改問題、幫助強化提升的監督作用。
《實施意見》明確,政治談話的主體是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政治談話的對象主要是各級領導幹部,從六個方面重點對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及領導班子成員,市檢察院、市法院以及市級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及領導班子成員開展政治談話分工進行了明確,同時明確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以及各區(市)縣政治談話工作參照《實施意見》精神執行,實現政治談話全覆蓋。
要求談話領導與談話對象每年應當定期開展1至2次政治談話。若是出現相關情形,要及時開展政治談話,包括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到位;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工作推進緩慢;談話對象所負責的地區、部門(單位)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等問題;市委領導要求或者委托開展政治談話;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等單位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談話對象存在需要開展政治談話情形等。
政治談話核心是“政治”,《實施意見》明確談話要重點圍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重大決策部署,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嚴格落實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深化作風建設等十個方面開展。同時,注重把握突出政治性、問題性和實效性三條基本原則,把思想政治建設貫穿始終,以問題為導向,靈活採取啟發式“提醒”、提問式“引導”、探討式“聊敘”等方式,談話前找准問題、談話時點明問題、談話後督促整改問題,做到見人見事見思想。通過談話發現並推動整改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督促建章立制,構建更加完善的制度體系,提升政治談話的質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