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30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報道,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福建省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陳家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家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人民至上原則,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用公權力為利益集團服務,不認真履行“一把手”管黨治黨職責,嚴重污染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在幹部選拔任用中唯親唯私,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幹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膽大妄為,毫無紀法底綫,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侵吞國有資產,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陳家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陳家東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福建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