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打造良好的市場採購貿易營商環境。積極落實中央和地方市場採購貿易政策,發改、外貿、財稅、金融等部門通力協作,構建信息共享、信用評價、產品質量管理、知識產權、獎勵補貼、違法查處、稅務監管等綜合服務體系,提升對市場採購貿易的公共服務便利化、規範化、標準化、精細化水平。強化事中重點檢查與事後追溯負責制度,提高綜合監管力度,促進市場採購貿易規範化發展。
再次,擴大市場採購貿易試點範圍。在現有市場採購貿易試點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容,鼓勵和推動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開展首次市場採購貿易試點,對東部沿海產業集聚度高、產品集散規模大、交通運輸條件好、外貿基礎強的地區增設試點。對試點地區加強考核,完善市場採購貿易試點動態調整機制,獎優扶強。鼓勵各地區因地制宜擴大市場採購貿易方式的出口商品範圍,實施負面清單管理模式。
最後,推動市場採購貿易差異化發展。注重區域特色品牌發展,堅持本地區“集群製造,集聚出口”的導向原則,採取激勵政策主推本地區特色產品和優勢產品的市場採購貿易,建立並夯實“本土特色產業+市場採購”供應鏈。探索促進本地區市場採購貿易試點發展的差異化制度設計,形成制度和政策創新示範。推動市場採購貿易經營主體成立行業協會組織,建立互保互助機制,提升融資能力。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教授 藍慶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