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1日電/據人民法院報報道,近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台《關於依法服務遼寧振興發展取得新突破的司法措施》,明確二十條司法措施,旨在以高質量審判服務遼寧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措施》從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服務區域協調發展格局、服務綠色低碳發展、營造深化改革擴大開放良好環境、服務人民群衆高品質生活需要等六個方面,明確了遼寧法院服務振興發展新突破路徑,要求全省法院為振興大局擔當作為。
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方面,《措施》提出平等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監督支持依法行政、重拳打擊違法失信行為等具體措施,通過促進法治環境和信用環境持續改善服務保障營商環境根本好轉;在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方面,《措施》規定嚴格保護知識產權、服務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促進智造強省建設等具體內容,通過強化創新司法保障,促進激發遼寧創新動力、創造潛力和創業活力,塑造遼寧振興發展新優勢;在依法服務區域協調發展格局方面,《措施》提出加強“一圈一帶兩區”區域司法服務、服務鄉村振興、依法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堅決維護國家糧食安全要求,旨在發揮司法職能促進增強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在服務綠色低碳發展方面,《措施》要求加強資源保護、支持推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深入參與污染防治攻堅戰等,服務美麗遼寧建設;在營造深化改革擴大開放良好環境方面,《措施》規定了保障國企改革、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依法服務遼寧自貿試驗區建設和保障海陸大通道暢通的具體舉措,依法助力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在服務人民群衆高品質生活需要方面,《措施》要求全省各級法院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強司法民生保障、協同推進平安遼寧建設,為遼寧振興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