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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傅華伶(會議直播截圖) |
中評社北京10月2日電(記者 陸文煜)中國人民大學“一國兩制”法律研究所、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主辦的“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與跨境法律服務”學術研討會日前在線上舉行。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傅華伶從法學教育的角度,圍繞深度合作問題,談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最近一年所思所面對的實際困難。談到跨境法律服務人才中存在的現實困難,主要包括“雙語”教育轉換、“雙法”制度差異和“兩地”實踐差異等三方面問題,建議多組織會議交流、多進行課程交流,多溝通、多交流、多諒解、多對話。
傅華伶指出,香港的法律制度的前途會長期保持香港法律的普通法制度,法律教育培養將來的律師,其中面臨三個比較重要的問題:
第一個是“雙語”教育轉換問題。任何法律原則都通過某種語言表達,語言的表達形式和法律內容不可分開的,至今為止還沒有一個是能夠不用英文來實施普通法的一個制度或一個國家,普通法基本上還是英文。香港要繼續進一步國際化,香港自身是普通法世界的一部分,必須和英文世界保持密切的深度聯繫,這也是維持香港自由市場系統、香港法制、香港的國際化的一個重要因素。就香港法律來說,英文是底色,這是共識,但香港的普通法也必須適應中文的訴求,或者接受中文,這是一種挑戰。香港的官方語言是中文,香港絕大多數受眾、法律的消費者不能流利使用英文,多數的客戶當事人或是其他的消費者都想用中文母語來瞭解面對的法律問題、解決法律問題。從某種意義上,中文是一種民主的訴求,這裡面的民主和和法制存在明顯的張力。從1996年始,香港法院開始有規模地使用中文。2021年的香港刑事案件中,裁判法院有超過84%在使用中文,區域法院有97%在用,上訴方有70%以上用。如果雙方律師和法官能夠說中文會比較順暢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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