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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赴北檢提告《鏡週刊》。(中評社 鄭羿菲攝) |
中評社台北9月27日電(記者 鄭羿菲)《鏡週刊》上星期爆料台灣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立委”高虹安論文涉抄襲,但在高虹安、資策會都提出自證清白事證,及聲明沒有侵權後,《鏡週刊》仍舊出版相關抄襲報導刊物。高虹安27日上午在律師陪同下赴台北地檢署提告,高虹安強調,許多抹黑造謠都經不起檢驗,也讓選民看清楚,民進黨花多大力氣要打壓她。
高虹安強調,昨天在同一地點,大家可以看到張女士(前中姐張淑娟)如何聲嘶力竭來控訴媒體人的烏龍爆料、網路霸凌,對一個沒有能力對外訴說清楚的弱女子,竟用這樣的方式讓人痛苦不堪,她看到這樣的情景,也相當感同身受。
高虹安提告內容為對《鏡週刊》社長裴偉、撰文記者等人《刑法》加重誹謗罪、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
高虹安被爆料在資策會任職期間,獲補助赴美研修,並利用機會攻讀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學位,但她的博士論文卻大量復製與其他資策會研究人員共同發表的研究案及論文。但高虹安則拿出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學倫單位聲明,確認高虹安博士論文沒有版權問題。
高虹安特別整理出一份媒體查證、自己澄清、資策會聲明、媒體仍舊報導抄襲的時間序,批評《鏡週刊》濫用第四權,罔顧事實甘做黨媒,更拿出陳建仁過往頒獎,肯定高虹安在產業創新努力的照片,一一反擊。
高虹安表示,今天她提告《鏡週刊》加重毀謗罪、意圖使人不當選,在上星期她提出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學倫單位聲明、資策會也發出聲明“資策會研究成果會以各種形式來發布,純學術引用沒有授權、侵權問題”,但很可惜《鏡週刊》在星期三出版的紙本報刊仍然罔顧各方提出的證據事實,以不實資訊報導,嚴重侵害她在選舉中獲得選民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