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二:針對轉板股票作出兩方面適應性規定
根據北交所市場特點,《細則》和《指南》在轉板股票融資融券業務銜接方面,作出了兩方面適應性安排。
具體而言,一是《細則》明確了標的股票轉板的,將被調整出標的股票範圍。
二是《指南》在會員交易業務管理中明確,轉板證券的融券合約應及時了結;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轉板的,北交所自停牌之日起將其調整出可充抵保證金證券範圍。
北交所有關負責人指出,北交所將持續評估融資融券制度實踐效果,並根據業務實施情況和市場發展需要,適時推出轉融通制度。
要點三:投資者信用賬戶開通工作已開展
公告表示,融資融券業務規則發布後,證券公司等市場參與人,可依據規則著手開展內部制度、技術開發、投資者動員以及交易權限申請、為客戶開通信用賬戶等工作。
《細則》指出,會員應當加強客戶適當性管理,明確客戶參與融資融券交易應當具備的資產、交易經驗等條件,引導客戶在充分瞭解融資融券業務特點的基礎上合法合規參與交易。
《細則》規定,對不符合本所市場及《管理辦法》投資者適當性相關要求的客戶,會員不得為其信用證券賬戶開通本所交易權限。
要點四:標的股票名單將另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