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4日電/據大公報報道,鑒於本港人口老化,長者醫療問題備受社會關注,其中預早讓病人在“危急關頭”可以自主選擇維持生命治療的預設醫療指示(Advance Directive,簡稱AD),於2019年展開公衆咨詢,惟三年過去,至今仍未立法。按醫務衛生局最新數據顯示,近年訂立AD的個案不斷上升,十年來升逾十倍;有末期病患直言已看淡生死,認為AD立法對病人及家屬都有保障,亦為病人保住尊嚴。
有關注團體促請立法提速提效。醫務衛生局透露該局將於明年內,就AD法例及相關事宜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現時在公立醫院,AD通常由患有嚴重、不可逆轉疾病的病人透過預設照顧計劃訂立。有關計劃為病人、醫療服務提供者、病人家屬提供一個溝通過程,商討當病人不能作出決定時對病人提供適當照顧方式。病人可就未來的醫療或個人護理表達價值觀、意願和意向,或作出拒絕接受維生治療的AD。
訂AD個案 十年升逾十倍
作出AD完全是出於自願,病人需得到主診醫生及另一名醫生診斷為末期病人,便可在一名醫生及一名沒有遺產權益的人士見證下簽署AD。此外,醫管局以外的私營醫療機構亦有采取相若方式訂立和采用AD,惟找醫生簽署相關表格,費用動輒七、八千元,令不少病人卻步。
事實上,本港近年人口老齡化,更多人關注AD的安排。由醫務衛生局提供的資料顯示,2012年在醫管局作出的AD有150人,2021年已大幅飈升至1742人,上升逾十倍。日前有非牟利機構舉辦AD講座,吸引不少市民前來“取經”,會場座無虛席。
“其實最主要係有得畀病人選擇!”毋忘愛主席範寧醫生表示,AD是讓病情到了末期、不可逆轉的昏迷或持續植物人狀況,以及其他晚期不可逆轉的病人,在精神行為良好,有理解、判斷、表達、分析能力的情況下,訂立在危急關頭、而自己已失去決定能力是否接受維生治療,相關治療包括心肺複蘇法、氣管插喉進行人工輔助呼吸、搶救時給予血液制品、心臟起搏器及血管增壓素、洗血;另外會否繼續化療或在感染致命的疾病時給予抗生素,最後包括最令家人難以決定的插胃管給予流質營養等。<nextpage>
範寧又指出,香港現時雖存在AD,惟各師各法,欠缺統一機制,相關表格亦無統一格式。他指出,外國不少地方,包括英美均已對AD立法,新加坡更有健全的制度,內地亦“行得好快”,他早前便往大灣區舉辦多場AD的講座。他認為香港更應及早立法,保障病人、家屬及醫護人員等各方權益。他又強調,AD可以隨時更改,并非一錘定音。
律師:應加入醫健通系統
律師梁永鏗表示,現時的AD屬醫療安排沒有法律基礎,而立法可以明確及尊重病人的意願,有法律可依,減少醫生與家屬間的爭拗,醫生亦可以按病人的意願執行相關指令,“最好把AD加入好似醫健通嘅系統,就可以明確執行。”
醫務衛生局發言人表示,為讓晚期病人就其治療及護理安排有更多選擇,特區政府於2019年就AD和病人在居處離世的立法建議展開公衆咨詢,并得到大部分回應者明確支持特區政府的立法建議。在公衆咨詢完結後,特區政府於2020年7月發布有關AD和病人在居處離世的立法建議的公衆咨詢報告,并以資料文件向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闡述有關公衆咨詢結果及未來路向。而局方計劃於2023年內就AD及相關事宜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