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9日電/據參考消息網報道,據美聯社報道,一名法官17日判處一名費城白人警官11個半月至23個月監禁。2017年他開槍打死了一名手無寸鐵的黑人司機。這遠遠少於他本來可能面臨的數十年監禁。
報道稱,警官小埃裡克·魯赫在到達現場6秒後便開槍打死了25歲的小丹尼斯·普洛登。當時,普洛登正坐在人行道上,他在高速行駛中撞上了一輛汽車。幾個月後,魯赫被警局解雇。
現年34歲的魯赫2020年受到指控,隨後被判犯有故意殺人罪和武器相關的罪名。故意殺人罪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
但在審判期間,普通訴求法院法官芭芭拉·麥克德莫特說,自被指控以來,魯赫表現良好,更長的刑期不會使他變得更好。這一判決還包括假釋資格,且沒有任何經濟處罰。
麥克德莫特說:“他在監獄裡要做的事不會使他成為更好的人。”
據《費城問詢報》報道,普洛登的遺孀塔尼婭·邦德在法庭外說:“我并不感到意外,但我感到失望。誰浪費了5年時間來審理一個11至23個月的案件?我們是該珍視丹尼斯的生命,還是該表明我們全家應該閉嘴,感覺像是我們很滿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