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6日電/據大公網報道,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涉嫌違反國安法,獲法庭批准聘用英國禦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為其辯護。律政司不服決定,并就此多次上訴。22日,律政司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案件昨日在終審法院進行聆訊,聽畢雙方意見後,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組成的上訴委員會宣布,將延至11月28日下午4時裁決。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表示,Tim Owen不具有香港國安法的專業知識或訟辯經驗,無法為案件作出重大貢獻,希望終審法院為未來同類案件作出具權威的指導。有立法會議員稱贊袁國強庭上表現,強調最重要的課題就是香港法庭會否過分偏重西方的人權,把中國的國家安全拋諸腦後。
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一案,高等法院原訟庭同意英國禦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黎智英來港出庭。律政司不服裁決,上訴至高等法院上訴庭,惟被判敗訴。律政司其後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不果,最終決定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申請。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昨日上午處理律政司的上訴許可申請。案件當事人Tim Owen亦有到終審法院旁聽。
代表律師必須了解中國法治傳統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認同,上訴庭并沒有考慮應該在怎樣的例外條件下允許海外大律師來港參與國安法案件,但指出律政司并沒有就怎樣的例外情況應獲允許提出建議。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認為,根據普通法傳統,應該以案件來樹立先例,因此認為窮舉式地列出允許的例外情況并不理想。
袁國強強調,對於一國來說非常重要的國家安全問題,但對於另一國來說卻未必如此。海外大律師如申請來港接案,申請人應該能够理解中國的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國家價值。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提出,對國家安全的考慮是否可以以個案考慮的形式作出,而不是律政司建議的默認拒絕海外大律師來港參與國安法案件。袁國強認為,香港國安法同時涉及中國的法治傳統和普通法法治傳統,如果申請人無法同時理解二者,將無助於這兩部分的融合,其建言可能危險而不具有建設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