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有必要派遣軍隊駐台。大家可能也都注意到,在最新發表的台灣問題白皮書中不再提及台灣“可保留軍隊”,也沒有了前兩份白皮書中所提到的“中央政府不派軍隊和行政人員駐台”,這也引發了台灣社會關於是否會駐軍問題的高度關注。事實上,香港回歸談判時期也曾有過這樣的討論,鄧小平在當時則是給出了非常堅定的回答,駐軍是維護國家領土的象徵,也是國家行使主權的體現,更是香港穩定和繁榮的保證。25年的歷史也一再證明,駐軍是“一國兩制”的定海神針。我認為,從台灣實際情況來看,在統一後派遣軍隊駐台是必要之舉。這是因為“台獨”勢力對於兩岸統一的結局並不一定會善罷甘休,而台灣軍隊也已形成一定的規模,加上外部勢力的鼓動和挑唆,由此可能引發的風險是不可控的。因此,衹有實現兩岸防務上的統一,才能真正消除兩岸人民心中的擔憂。
二是台版國安法不可或缺。從香港經驗來看,預先配置好一部保障國家安全的法律至關重要。由於香港回歸以來,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遲遲未完成,使得香港在保障國家安全方面出現了法律上的“真空”,從而導致“港獨”等本土激進分離勢力的活動不斷加劇,因此有了2019年的慘痛教訓。港區國安法的及時出台實施,不僅使得那些危害國家安全的反中亂港分子以及組織受到法律的懲治,香港社會也因此重回了正軌。必須看到,相比“港獨”思潮,“台獨”勢力由來已久,在台灣社會根深蒂固。可以想見,回歸後的台灣將面臨更加嚴峻複雜的挑戰,“台獨”本土派和外部干預勢力必然會加以挑釁和破壞。因此,為了避免統一後的台灣重蹈香港覆轍,以及給地方動亂留下不必要的隱患,我建議在台灣方案設計中應該提前考慮配置一部台灣地區的國安法。
三是必須落實“愛國者治理”。從香港經驗來看,守護好管治權,並且將其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是香港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不可否認,正是因為香港回歸以來沒有全面落實好“愛國者治理”原則,才導致了一些反中亂港分子和國際反華勢力的政治代理人有了空子可鉆,有機會進入到了特區治理架構和政權機關,從事危害國家利益以及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的活動。因此,我認為,在台灣方案設計中應該以此為鑒,提前確立好全面落實“愛國者治理”原則。一方面,這是基於台灣客觀現實的需要。必須看到,在民進黨長期執政下,台灣社會已經嚴重綠化。因此,即使台灣回歸祖國,也難以確保公職人員的政治立場,正如香港公務員隊伍中至今仍有“黃絲”一樣。另一方面,這也符合世界通行的政治法則,政權必須掌握在愛國者手中,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人民會允許不愛國甚至賣國、叛國的勢力和人物掌握政權。
要積極構建“人心回歸”工程 尤其要抓好教育監督權
我認為,香港經驗帶給台灣方案的第二個啟示是要及早開始推動人心回歸建設工作。從歷史來看,香港曾受到過英國長達一百餘年的殖民統治,而台灣也經歷過數十年的日本殖民統治以及兩岸隔絕狀態。在不同意識形態的影響下,香港和台灣即使實現法理回歸,也仍然面臨著人心回歸的艱巨任務。當然,二者任務的主要特點各有不同,香港需要重點解決港人國家意識觀念淡薄以及提升國家歸屬感的問題,而台灣則需要因應根深蒂固的台灣主體意識,重新構建國家概念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