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5日電/據光明日報報導,今年五月,美日印澳在東京召開“四方安全對話”(Quad)峰會上宣布推出一項海上安全新倡議——“印太海域態勢感知夥伴關係”(IPMDA),宣稱以打擊“非法捕撈”為目標實現海上信息共享,並聲稱此倡議將提升太平洋、東南亞和印度洋地區各國的海域監控能力,以“維護自由而開放的印太地區”。儘管在對外的正式文件中删除了針對中國的措辭,但美國相關官員、媒體和國際觀察家等普遍認為,該倡議針對中國。
IPMDA是美日印澳“四邊機制”少有的“帶牙齒”的舉措,卻單單針對中國的漁船,從來沒有一個國家的漁船被外界賦予如此高的國際影響和戰略地位。分析人士普遍認為,所謂的漁船非法活動只是借口或托詞,該倡議的根本目的是動搖或剝奪中國利用海洋的正當權利,旨在通過輿論和外交手段破壞中國海洋強國建設及和平發展的國際環境,並企圖以漁業信息分享等非傳統安全合作為起點,構建針對我國海洋活動的全面情報信息網絡。具體主要有如下內容:
首先,“污名化”中國漁船。IPMDA的設立已經在國際上給中國漁船扣上了不遵守規則、破壞環境和漁業資源的帽子。隨著其具體實施,美日印澳會繼續加大對中國漁船“非法捕魚”的炒作,在國際上營造“中國漁船無處不在”的印象,塑造“中國漁船破壞漁業資源及環境”、“中國通過漁船脅迫其他國家”和“中國漁船在其他國家管轄海域非法活動”等話題,給中國漁船貼上負面標簽,妖魔化中國海洋活動,損害中國的國際形象。IPMDA打著自由開放的旗號,卻刻意針對中國,這顯然不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3條規定的合作精神,也與國際上的區域合作實踐相悖。
其次,IPMDA有意混淆漁民的個體責任和國家責任的關係。在捕魚問題上有詳盡的國際公約,國內立法也有包括漁業法、漁業法實施細則、遠洋漁業管理規定、漁業全國檢驗條例、漁業全國登記辦法、遠洋漁船監測管理辦法在內的一系列完善的法律法規,立法上中國已經盡了審慎義務。近年來,中國還在公海自主休漁,以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在這種情況下,美國仍“揣著明白裝糊塗”,將所有中國漁船都當成是中國實施國家戰略的平台。
再次,給中國涉海外交製造摩擦。客觀地看,IPMDA主要依托的是民間技術和現有的數據資源,未必能對中國構成直接的軍事威脅。其對美國最重要的價值在於外交和戰略層面,美國等國基於數據信息的外交操作和輿論炒作,通過進一步放大“中國威脅”在國際上製造對華恐慌和焦慮,意圖從根本上解構中國海洋活動的合法性。即便不能完全達到目的,這些虛假信息和片面敘事,也可能給中國外交和國際輿論製造更多的摩擦和干擾。借助這個抓手在中國與“印太”其他國家間製造無謂的摩擦及糾紛,惡化、毒化中國發展的國際環境,正是其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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