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認為,隨著政策的倡導推動和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意識的增強,披露ESG報告的上市公司數量逐年上升。未來應制定更為明確、統一的ESG信息披露標准,設置定量類ESG信息披露指標。
加強IPO和上市後信披銜接
強化信披違法違規監管
方案顯示,加強首發信披與持續信披的銜接,強化信息披露的一致性監管。深交所表示,統籌考慮公司首發上市、持續上市階段的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表示,強調發揮信息披露監管在防範財務造假、資金占用等突出問題中的作用,持續鞏固股票質押、債券等重點領域風險化解成效。開展投機炒作整治專項行動,多措并舉遏制“炒差”“炒概念”痼疾。
對此,程鵬認為,首發招股說明書強制披露的內容後續可以延續到定期報告中去,如適當細化主要客戶、主要供應商和關聯交易的披露,在防範財務造假、資金占用方面發揮作用。
“加強首發與持續信息披露的銜接非常重要,尤其是在首發募集資金後續用途方面。”魏鳳春認為,如果上市公司隨意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甚至資金用途與公司持續經營活動無關,就是失信於投資者。未來,既需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也要強化中介機構責任,同時加強監管,對財務造假等信披違法行為嚴厲處罰。
程鳳朝表示,未來要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確性、充分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加大對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加強董事會履職效能,特別是要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減少行政幹預。同時,要加強對財務造假、資金占用等問題的監督、處罰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