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注意到,最新價格上限放寬了限制,允許歐盟公司為遵守價格上限的俄油輪提供服務。可見,價格上限和石油禁令之間有微妙聯系。隨著歐盟不再是俄石油最大客戶,全球石油市場平衡正被打破,價格上限為這種失衡提供緩衝。
面對限價措施,俄方態度強硬。俄羅斯副總理諾瓦克表示,俄方不會向設置價格上限的國家供應石油,無論價格上限是每桶60美元或任何其他價格,都是對市場機制的幹擾。俄總統新聞秘書佩斯科夫說,俄羅斯不會承認和接受西方國家對俄石油設置的價格上限,俄方正在制定相關反制措施。
象征意義大於實際意義
“歐盟、七國集團與澳大利亞一同對俄海運出口原油實施限價措施,相當於組建了一個買方聯盟。”中國社會科學院俄羅斯東歐中亞研究所俄羅斯經濟室主任徐坡嶺對本報記者表示,從當前國際形勢來講,限價措施是西方國家對俄制裁的手段之一,目的是限制俄羅斯的財政收入。如果僅依靠買賣關系,買方想對賣方產品限價不太可能。因此,此次限價措施主要體現在石油運輸服務和保險方面。因為大量船隊在歐洲負責能源運輸,能源交易多用美元、歐元結算,西方國家在海運服務和保險方面擁有壟斷權利,有較大定價權。
值得注意的是,每桶60美元的限價與最近俄羅斯烏拉爾原油價格基本相符。俄財政部12月1日宣布,11月平均價格為66.5美元,環比下降6%。事實上,11月30日,不包含石油運費和油輪保險,從俄波羅的海濱海港口運出的烏拉爾原油每桶價格已經降至48美元。
“西方對俄海運石油限價效果聊勝於無,象征意義大於實際意義。”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國際組織學院副院長崔守軍對本報記者表示,價格上,限價每桶60美元與俄羅斯主要出口油種烏拉爾石油11月底的牌價差不多,算不上嚴重打擊;時間上,限價計劃醞釀已久,實際效力隨著周期拉長而弱化,對俄殺傷力可能較為有限;制裁對象上,限價措施不會對俄歐直接石油交易產生太多影響,主要是限制第三方從海上進口俄石油的價格。
俄烏衝突爆發以來,美歐針對俄羅斯能源收入實施多輪制裁,價格上限只是制裁鎖鏈的最新一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