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5日電/據大公報報道,1 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過去一年年薪達250萬港元或以上人士,以及畢業於全球百強大學,并在過去五年內累積三年或以上工作經驗,可獲發通行證。
2 放寬“一般就業政策”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如雇主引入人才的職位屬“人才清單”表列的13項本地欠缺的專業,或招聘職位年薪達200萬港元或以上,毋須證明本地招聘困難,可直接提出申請。
3 取消“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年度配額:向“研究人才庫”計劃下人才增加約10%資助,并額外為博士人才提供生活津貼。
4 放寬“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將逗留期限由一年延長至兩年;另以試行形式擴展該安排至本港大學大灣區校園的畢業生,為期兩年。
5 優化“科技人才入境計劃”:撤銷聘用本地雇員的要求、延長配額有效期至兩年。
6 向合資格外來人才退還在港置業額外的印花稅:可於居港七年并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就其已購入并仍然持有的首個住宅物業申請退還已繳付的買家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
7 成立“人才服務窗口”:統籌招攬內地及海外人才策略工作,每年吸納至少3.5萬名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