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這事涉及我父親,關於農忙路租賃的‘四議兩公開’程序,我都回避了……”接受審查調查談話時,該村原支部書記劉某某這樣回答。
“即使回避程序,但責任是沒法回避的,你作為村支書,不僅是村裡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更是村裡各項事務的帶頭人。這事涉及你父親,你更應該不避嫌、不避難,擺清楚個人‘小家’與集體‘大家’的關系,守紀律、講規矩,把集體利益放在第一位……”面對審查調查人員的談心,劉某某終於認識到自己失職瀆職的行為給村集體帶來的損失,鄭重地向黨組織承認了錯誤。
2022年8月19日,淇濱區紀委監委給予劉某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由金山街道辦事處督促村委會對農忙路租金問題依法追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