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2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日前,寧波市印發《關於推進寧波市清廉數字建設的實施方案》,積極探索建立制度化、常態化的數字化建設領域廉政風險防控和權力運行監管機制,不斷推進寧波清廉數字單元建設。
“我們緊盯數字化改革過程中數字項目、數據要素、數字隊伍的廉政風險防控,創新提出加強數字單元建設的初步構想和具體舉措。”寧波市紀委監委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在加快構建全域清廉格局過程中,市紀委監委會同市大數據等有關職能部門,深入學習借鑒清廉企業、清廉學校、清廉醫院建設的典型範例,重點圍繞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等關鍵領域和環節,細致排摸數字化建設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風險點,督促推動相關職能部門把公共數據平台建設打造成廉潔工程樣板,並納入清廉單元建設內容,努力成為寧波清廉高地建設的重要板塊。
實施方案分為3個方面提出22條具體任務措施,從清廉數字項目、清廉數據要素、清廉數字隊伍建設等角度,探索建立數據產品交易流通溯源機制、違法舉報機制、數據爭議和服務糾紛處理機制,充實和豐富清廉數字建設的具體抓手和有效載體。
方案明確,要建立完善制度化、常態化的數字化建設領域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和權力運行監管機制,健全覆蓋全流程各環節的前期決策、全程監督、制約有效的廉政風險防範體系,促進數字化建設領域機關權力運行更加規範有序,作風效能更加廉潔高效,全面形成風清氣正的數字化建設生態。
方案強調,要聚焦統籌規範,推進清廉數字項目建設。如在規範決策流程方面,提出出台寧波市信息化項目建設指南,進一步提升省市縣條線層級、部門間橫向層級、部門內層級統籌力度。在強化監督管理方面,要求加快建立信息化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統,通過建立信息化項目建設、運維問題問責機制,嚴肅問責數字化建設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推諉扯皮等問題。全市紀檢監察部門參與信息化項目建設全流程監管,確保清廉數字建設要求貫徹始終。
為推進清廉數據要素建設,方案進一步明確完善數據歸集共享開放利用機制,要求堅持遵循依法、規範、公平、優質、便民的公共數據開放原則,建立數據安全常態化運行管理機制,強化數據處理活動的監督管理,確保公共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和合法利用管理。方案還對強化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創新、構建規範有序的數據產品流通體系作出詳細規定。
“清廉數字建設是一個‘責任共同體’,需要黨委主體責任、黨委書記第一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和紀委監督責任都到位。”寧波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方案要求進一步完善“單位一把手,數字職能處室負責人、經辦人”三級監督機制,建立健全幹部廉潔風險防範、權力監督約束和腐敗行為懲戒警示等制度,並以定期會商、工作月報、日常督促、反饋整改等方式,推動主體責任落實。通過建立完善大數據職能崗位任職准入、約談提醒等制度,深入查找權力集中、資金密集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業務風險。(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