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6日電/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快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擴大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的實施為加快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了堅強法治保障。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需要進一步完善配套地方性法規,加快構建以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為基礎、以地方性法規和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為重要組成的自由貿易港法治體系,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加強地方立法是加快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的迫切需要。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繼續抓好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和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貫徹落實,把制度集成創新擺在突出位置”。推進制度集成創新,對制定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配套地方性法規提出了緊迫要求。首先,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將制度集成創新成果鞏固下來,有助於彰顯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和自由貿易港制度的權威性,保持自由貿易港制度的穩定性,增強投資者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信心。其次,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規,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出細化規定,是營造國際一流的自由貿易港法治環境的客觀要求。第三,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規,也是推動和保障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依據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授權,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已先後制定22部相關地方性法規,出台配套實施方案50多項,但與加快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實際需要相比,相關立法任務依然艱巨繁重。
準確把握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規的實踐要求。推進自由貿易港建設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動搖,牢牢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個定性。”在海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自由貿易港是一項全新的探索,既沒有先例可循,也不能簡單照搬西方自由貿易港發展模式。建立自由貿易港法治體系,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規,必須牢牢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個定性,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在方向性和大是大非問題上保持清醒和定力,確保始終沿著正確方向推進地方立法。海南建設自由貿易港要體現中國特色、符合中國國情、符合海南發展定位。同時,要學習借鑒國際自由貿易港的先進經營方式、管理方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通過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規,推動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與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服務“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的目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涉及領域多、時間跨度長、改革任務重,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規必須堅持系統觀念,加強統籌謀劃,緊跟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進程,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急需先立,堅持立改廢釋並舉,確保各項地方立法密切配合、協調推進。
圍繞重點任務推動地方立法工作高質量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面對複雜形勢、複雜矛盾、繁重任務,沒有主次,不加區別,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做不好工作的。”堅持系統觀念,統籌全局、突出重點,才能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工作推進。強化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地方立法保障,要緊緊圍繞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提出的11個方面的制度設計任務,用好海南自由貿易港法作出的立法授權,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法關於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可就貿易、投資及相關管理活動制定法規的有關規定,緊扣海南省“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戰略框架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八項重點任務,加快地方立法,搭建“10+N”制度框架。其中,“10”是指以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為基礎的10部地方性法規,涵蓋實現貿易、投資、跨境資金流動、人員進出、運輸來往自由便利和數據安全有序流動以及知識產權保護、稅收、商事糾紛化解、營商環境等方面的內容;“N”是指針對上述地方性法規明確的重要制度制定若干具體實施細則。堅持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建立高質高效制定“10+N”地方性法規的工作機制,完善地方性法規立項、起草、論證、協調、審議、風險評估等工作流程,全面提高地方立法質量和效率。更加重視運用“小切口”“小快靈”方式進行立法,採取“一事一法”“一項改革一立法”的方式靶向精準立法,增強地方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胡光輝(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