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動了小心思,認為這筆錢是通過一卡通發出去的,再轉回來給我,大家都不會注意到,神不知鬼不覺……”蔣某當即承認錯誤,同意退回全部錢款。
經查,蔣某安排廖某為草地貪夜蛾監測員,並代廖某簽署了勞務協議,以要分給其他監測員勞務費為由,要求廖某員微信退回7000元,用於蔣某個人開支,並要求廖某對此事保密。
巡察組後續還發現其他鄉鎮農技推廣站站長也存在要求監測員退回勞務費的問題,按程序將該問題線索移交給縣紀委監委。該縣紀委監委通過“室地”聯動開展摸排,排查出兩河鎮、石塘鎮等6個鄉鎮推廣站站長要求監測員退回部分勞務費,用於其他開支。目前,該縣紀委監委已分別對6個鄉鎮推廣站站長給予政務立案,收繳違紀資金共計30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