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30日電/據香港文匯報報導,美駐港總領事梅儒瑞在香港經濟前景研討會上大放厥詞,公然詆毀香港法治和自由,抹黑香港國安法和人大釋法,唱衰香港營商環境,香港特區政府直斥純屬無事生非,危言聳聽;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予以嚴厲譴責。美國政府和政客一直故伎重施,詆毀香港特區法治、權利和自由,干預香港司法獨立,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試圖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只會自暴其短,自取其辱。國家安全的風險在本港逐步浮現,更凸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完全正當、必要、及時、合法,保障香港國安法和本地法律正確實施,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
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是人民美好生活的保障,對世界上所有國家而言,國家安全都是頭等大事。香港特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香港市民亦與全國人民一樣,負有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共同義務。
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黑暴橫行香港,破壞活動頻頻出現,反中亂港分子打著“民主自由”的幌子,鼓吹“港獨”、“自決”、攬炒信息,並製造議會亂象,意圖藉選舉奪權,為特區社會和政治體制帶來極大安全風險,嚴重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但是美國“民主燈塔”“人權衛士”卻視若無睹,默不作聲,其虛偽面目早已被世人看穿、遭世人唾棄,根本不配當什麼“人權衛士”,更沒資格充當頤指氣使的“教師爺”。
美國國安條文更多刑罰更嚴
在特區面對前所未見的危機下,中央果斷應對,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建立了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健全法律和執行機制。香港國安法主要針對四項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打擊的是極少數,保護的是廣大香港居民。香港國安法有效恢復香港社會穩定,讓香港走出黑暴陰霾。
美國最少有20條國安法,包括《間諜法》、《敵對外僑法》、《國家安全法》、《中央情報局法》、《保護美國法》、《12333號總統行政指令》、《外國情報偵察法》等。近年,美國以《間諜法》起訴著名的洩密者,包括曼寧 (Chelsea Manning) 、亞桑奇 (Julian Assange) 和斯諾登 (Edward Snowden) ,被批評打壓洩密者,引起寒蟬效應。相比香港國安法,美國的國安法條文繁多,更嚴苛地限制人權自由,刑罰更嚴厲,可以未經起訴而長期拘留疑犯進行調查,甚至罪成可判處死刑。一向推崇“人權自由”的美國,“人道”何在?
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和香港國安法的相關規定行使解釋權,是“一國兩制”原則下的重要一環,體現法治原則。人大釋法沒有直接處理具體司法案件,只是釐清有關法律規定的涵義和適用法律的依據,絕不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