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5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不久前,河南省孟州市紀委監委接到巡察反饋的問題線索,河雍街道工作人員王某在農村幸福院建設中存在虛列套取設備款等問題。市紀委監委經過進一步核查發現,王某在支付幸福院心理咨詢室設備款時,沒有按照規定轉入設備廠家賬戶,而是直接轉到了其個人賬戶。
異常的轉賬流向引起了調查人員的警覺,在實地核實設備數量、型號、單價之後,調查人員又聯繫了設備廠家,得知設備款為3萬元而非賬目顯示的5.7萬元。瞭解相關情況後,調查組找到了王某。
“幸福院的設備採購是你負責的吧?總費用是多少?”
“是我負責的,我記得一共花了5萬多塊錢。”
“為何廠家只收到了3萬元設備款,設備款怎麼會直接轉到你個人賬戶?”調查人員邊說邊拿出了相關憑證和轉賬記錄。
“這個是史某安排的……”王某聲音一下子低了不少,原來,設備款到賬後,王某分兩次以現金形式把錢給了主管領導史某。
摸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調查人員直接找到了史某。面對確鑿證據,史某見無法抵賴,便道出了實情。在他主管幸福院建設工作期間,向設備廠家索要了5.7萬元發票報銷入賬,並將剩餘的2.7萬元套取挪用。
與此同時,調查組還延伸查處了史某參加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借廊道綠化工程收受賄賂等違紀違法問題。最終,史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政務降級處分,違紀款如數退繳。
針對該案暴露出來的財務報銷不規範等監管漏洞,孟州市紀委監委下發監察建議書,要求該街道找原因、查盲點、定制度,同時作為典型案例在全市通報曝光,督促各鄉鎮(街道)以案為鑒、以案促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