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2日電/據大公報報導,記者龔學鳴報導:2019年11月大批黑暴占據理工大學校園而被警方包圍,8人涉嫌意圖協助理大內的抗爭者逃避逮捕,當中包括前議員鄭鬆泰的助理鄭錦滿及一名民政署行政主任。其中5人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鄭另否認被加控的暴動罪,案件早前於區域法院經審訊後,鄭錦滿被裁定暴動罪成,其餘4名被告則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5人昨日連同認罪的3人於區域法院接受判刑。暴動罪成的鄭錦滿判監44個月,其餘7人則判監至7個月至13個月。
法官:須嚴懲罔顧法紀人士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社會不容許有暴力行為出現,特別是針對執法者的行為,須避免事件再出現,否則須付出慘痛代價,故須嚴懲罔顧法紀的人士。是次涉及的暴動規模不少,犯案人數極多,認為本案須以監禁54個月作量刑起點。鄭錦滿過往有3項與本案不類同案底,但無證據他帶頭參與暴動,在考慮到他的個人情況,及控方於舉證完成後才加控他暴動罪,故屬延誤,最終減刑至監禁44個月。
法官又表示,其餘7人均曾協助他人逃離理大,如最終逃離成功,這些人士便可逍遙法外,因此以監禁14個月作量刑起點,不過因部分被告認罪及個人因素給予不同程度減刑。8名被告年齡介乎27至33歲,其中何志豪、鄭錦滿、陳啟賢、馮思睿及林泳汶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鄭另否認暴動罪。同案另外3名被告葉嘉祺、黃逸滔、梁祖光早前承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昨日一並接受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