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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炸殘男童手臂的炮仗,為何能正常售賣
http://www.CRNTT.com   2023-02-14 10:10:01


  中評社北京2月14日電/網評:炸殘男童手臂的炮仗,為什麼能被正常售賣

  來源:光明網 作者:熊志

  1月21日,江西上饒男童碩碩(化名)被鄰居翁某扔的一枚炮仗炸傷,以致失去右臂。日前,澎湃新聞從碩碩家屬處及翁某家屬處獲悉,翁某稱炮仗購買自上饒市廣豐區洋口鎮,2月6日,警方已將翁某購買的炮仗帶走調查。

  遭遇無妄之災的男童碩碩,令人同情。燃放鞭炮的鄰居翁某,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涉嫌過失致人重傷,他將為此付出沉痛的代價。除此以外,同樣值得關注的是,殺傷力巨大的鞭炮,到底是不是合規銷售的產品?

  據報導,將男童碩碩炸傷的炮仗,相似產品在當地可以買到,但並沒有正常的公開售賣。像一些商家就提到,“那也是可以炸魚的,都是偷偷藏起來賣的”。

  煙花爆竹不是普通商品。2013年出台的國家標準中提到,按照藥量及所能構成的危險性大小,將產品分為四個等級,祗有C、D級產品可由普通消費者燃放。而之所以對煙花爆竹採取嚴格的分級管制,對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等環節嚴格限制,正是為了避免一些生產不合格且危險性大的產品流入市場,給普通消費者帶來風險隱患。

  在此案中,能將兒童胳膊炸殘的炮仗,威力可想而知。當地消防的一項測試就顯示,一款名為“大戰神”的類似產品,能將16斤重的火盆彈起近兩米的高度。這類產品與其說是煙花爆竹,不如說是雷管了。當地的回應也提到,相關產品已經明顯屬於違禁品,不允許生產銷售。

  報導顯示,有的商家在售賣時非常謹慎小心,原因很簡單,售賣違禁品並非小事。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危險物質的,輕則拘留,重則構成犯罪。

  廠家敢違法生產,商家敢於冒著法律風險,銷售違禁的煙花爆竹,說到底還是收益太高、風險太低。這不得不讓人質疑,當地對於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是否盡到了足夠的責任?對非法生產和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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