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6日電/據大公報報導,教育局於2月10日公布有關“幼稚園教育計劃單位資助安排”的文件中說明,幼稚園單位資助盈餘上限安排及財務管理事宜,局方文件指祗有超出該年度18個月撥款額的盈餘才會被收回。教聯會對於局方做法表示歡迎及感謝,認為有助業界渡過難關。
據教聯會1月31日發布有關“幼稚園收生及營運苦況”問卷調查,教聯會就緩解業界即將出現的結業潮,向局方提出兩項建議,包括針對現時提供“專項專用”形式的資助,其按現時業界實際經營情況未必適用,因此促請讓業界彈性使用該津貼。另外,在原有不變的資助額下,給予業界自主性,靈活分配資助,例如:除累積盈餘上限可互通外,在60%與40%之間的資助中,實際營運也可以互通。教聯會的其他建議包括:增加每名幼稚園學童單位資助額至20%;盡快落實一校一行政主任,為業界提供津貼,以增聘人手處理校務工作。
教育局早前出文件指局方作出特別安排,於2021/22至2025/26會計年度,幼稚園在相應會計年度的整項單位資助累積盈餘,將獲提升至該年度的18個月撥款額。換言之,如參加計劃幼稚園的單位資助累積盈餘於2021/22至2025/26會計年度已達該年度的12個月撥款額,祗有超出該年度18個月撥款額的盈餘才會被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