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3日電/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優化國土空間發展格局”“構建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和國土空間體系”。優化國土空間發展格局,就是要在“五級三類”(國家、省、市、縣、鄉鎮級和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中,科學統籌劃定國土空間規劃的核心——“三區三線”(生態空間、農業空間、城鎮空間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強化底線約束,構建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布局和支撐體系,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統籌劃定農業空間和永久基本農田紅線,優先保護農業空間。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分級落實上級分解下達的耕地、永久基本農田等國土空間規劃約束性指標。在省級國土空間規劃中,優先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線,做到現狀耕地應保盡保、應劃盡劃。確保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生態有改善、布局有優化。實施平原地區耕地連片策略,推進平原地區現代農業規模化發展,在山地丘陵地區因地制宜發展特色農業,明確種植業、畜牧業、養殖業等農產品主產區,優化農業生產結構和空間布局。在市級國土空間規劃中,合理劃分農田保護區、鄉村發展區(村莊建設區、一般農業區、林業發展區、牧業發展區)、海洋發展區;依法確定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用途、實施特殊保護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
統籌劃定生態空間和生態保護紅線,全面管控生態空間。在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的保護紅線的基礎上,統籌劃定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在省級國土空間規劃中,優先保護以自然保護地體系為主的生態空間,明確國家公園、濕地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範圍,優化生態空間布局和結構。修繕流域水系網絡的系統性、整體性和聯通性,形成生態屏障、生態廊道和生態系統保護格局。確定生態保護與修復重點區域;構建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為珍稀動植物保留栖息地和遷徙廊道;合理預留基礎設施廊道。在市級國土空間規劃中,合理劃分生態保護區和生態控制區,以及必須強制性嚴格保護的陸域、水域、海域等面積;明確海洋、河湖水系、濕地、蓄滯洪區和水源涵養地的保護範圍,確定海岸線、河湖自然岸線的保護措施;強化資源環境底線約束,推進生態優先、綠色發展。
統籌劃定城鎮空間和城鎮開發邊界,有序開發城鎮空間。在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的基礎上,統籌劃定城鎮開發邊界,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規劃產業發展、推進城鎮化不可逾越的紅線。在省級國土空間規劃中,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產業發展、人口分布等因素,確定城鎮體系的等級和規模結構、職能分工,提出城市群、都市圈、城鎮圈等區域協調重點地區多中心、網絡化、集約型、開放式的空間格局,引導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在市級國土空間規劃中,優化空間結構,嚴控新增建設用地;大城市避免攤大餅式發展模式,促進形成多中心、組團式的空間布局;小城鎮採取緊凑發展模式,彰顯地方特色空間;按照主體功能定位和空間治理要求,優化城市功能布局,合理劃分城鎮集中建設區、城鎮彈性發展區、特別用途區,保障發展實體經濟的產業空間;推進國土整治修復與城市更新,提升空間綜合價值;完善基礎設施體系,增強城市安全韌性;完善公共空間和公共服務功能,營造健康、舒適、便利的人居環境;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鄉風貌。
統籌區域平衡,促進協調發展。立足區域資源承載能力和禀賦特色,落實區域重大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結合省、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統籌優化農業、生態、城鎮空間和基礎設施、公共資源布局。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的順序,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確保三條控制線邊界不交叉、空間不重叠、功能不衝突,將三條控制線的成果在省、市、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中落地。在省級國土空間規劃中,融合城鄉發展空間,協同地上地下空間,統籌陸海空間。落實主體功能區等國家重大戰略,推動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在省域協同實施,在國家級主體功能區的基礎上完善和細化省級主體功能區,按照主體功能定位劃分政策單元,確定協調引導要求,明確管控導向;完善統籌協調機制,協調解決國土空間矛盾衝突;加強陸海統籌,促進城鄉融合,形成主體功能約束有效、國土開發有序的空間發展格局。在市級國土空間規劃中,推動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體化,發揮綜合交通對區域網絡化布局的引領和支撐作用,重點解決資源和能源、生態環境、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產業空間和鄰避設施布局等區域協同問題;城鎮密集地區的城市要提出跨行政區域的都市圈、城鎮圈協調發展的規劃內容,促進多中心、多層次、多節點、組團式、網絡化發展,防止城市無序蔓延。其他地區在培育區域中心城市的同時,要注重發揮縣城、重點特色鎮等節點城鎮作用,促進城鄉融合發展。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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