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轉貸陷阱多,借款人要“擦亮眼”
“高息房貸替換成3.45%的經營貸,100萬元房貸10年可節省20萬元利息,手續我們可替您辦好……”日前,廣州市民劉先生接到一個自稱“貸款中介”的推銷電話,較大的息差誘惑讓他頗為心動。
隨著經營貸、消費貸利率持續走低,一些不法中介向借款人宣稱可以“轉貸降息”,誘導消費者使用中介過橋資金結清房貸,再到銀行辦理經營貸或消費貸歸還過橋資金。“這背後隱藏著違約違法隱患,高額收費陷阱、資金鏈斷裂風險等問題不容忽視。”董希淼說。
根據相關監管規定,經營貸須用於生產經營周轉。工商銀行杭州古墩路支行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轉貸操作後,銀行若發現經營貸款資金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借款人將承擔違約責任,不僅面臨被提前收回貸款的風險,個人征信也會受到影響。
記者瞭解到,不法中介在“幫助”借款人申請經營貸時,往往通過偽造流水、包裝空殼公司等手段獲得貸款資格,涉嫌騙取銀行貸款,借款人甚至可能會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另外,過橋資金息費也常常暗藏貓膩。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不法中介會慫恿借款人使用中介的過橋資金償還剩餘房貸,從中收取墊資過橋利息、服務費、手續費等各種名目的高額費用。一步步落入陷阱的借款人最後才發現,轉貸後的綜合資金成本可能高於原來房貸利率。
“一旦經營貸或消費貸申請失敗,借款人不但要背負高息的過橋資金還款壓力,還要承擔中介機構的各項高額費用。”一名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人士告訴記者,經營貸、消費貸期限較短,且本金大多需一次性償還,借款人若無穩定的資金來源,貸款到期後不能及時償還本金,可能產生資金鏈斷裂風險。
當前,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相關部門已關注到違規轉貸風險。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2月初就發布提示,嚴禁房地產中介機構誘導購房人違規使用經營用途資金。
此次座談會上,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明確要求,商業銀行要持續做好貸前貸後管理,加強風險警示;並提出進一步加大檢查處罰力度,及時查處違規中介並披露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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