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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彥涉受性招待 國民黨團到“監院”告發
http://www.CRNTT.com   2023-02-24 15:34:24


國民黨團到“監察院”告發陳宗彥。(照片:國民黨團提供)
  中評社台北2月24日電/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日前爆出11年前在台南市政府任職期間接受業者不當性招待事件,中國國民黨團24日上午前往“監察院”告發,呼籲“監察院”必須有所動作,追究包括陳宗彥、台南市前市長賴清德等官員,相關行政責任和政治責任。

  國民黨團今天發布新聞稿,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國民黨團到“監察院”告發陳宗彥案,主要涉及到三項責任,包括法律責任、行政責任和政治責任。法律責任部分,呼籲檢調依法盡速偵辦。行政責任部分,當時台南地檢署和廉政署將陳宗彥案簽結,那麼,是否有將陳宗彥喝花酒行為,通報台南市政府?就算是沒有刑事責任,也要將喝花酒的情事,通報給市政府才對,台南地檢到底有沒有通報?還是通報給了當時的台南市長賴清德,但是賴清德市長沒有處理?

  最後是政治責任部分,陳宗彥當時擔任台南市民政局長、新聞處長,到“內政部”政務次長、“行政院”發言人,是誰任命他?要不要出來道歉?要不要負起政治責任?呼籲“監察院”必須盡速進行相關調查。

  書記長謝衣鳯指出,根據《公務人員懲戒法》第20條,陳宗彥事件發生在2013年任職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長、新聞處長期間,適用於“已逾十年者,不得予以休職之懲戒……”以及“已逾五年者,不得予以減少退休、降級、減俸、罰款、記過或申誡之懲戒。”

  謝衣鳳表示,但外界不要以為,對陳宗彥案將無法可罰,因“公務員免除職務、撤職及剝奪退休,其違情節應屬重大”,現行法未設期間限制,所以,陳宗彥在台南市政府任職期間,犯下情節屬實,就應該依法懲處。

  過去,也有政府官員依《公務人員懲戒法》遭到懲戒,例如“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遭懲戒內容,就發生在他任職高雄市政府期間,“監察院”通過彈劾送懲戒法院審理,最後遭判撤職和停止任用三年確定。

  謝衣鳯提醒“監察院”,國民黨團已經幫“監察院”找出法條,“監察院”昨晚獲悉國民黨團今早要到“監察院”提出申請調查陳宗彥案,隨即對外發布新聞稿,將啟動自動調查。國民黨團呼籲“監察院”,請拿出良心,如果還沒有睡著的話,盡速追究陳宗彥行政責任、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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