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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來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2月26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日前,江蘇省響水縣紀委監委通報曝光了縣糧食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方某等人借外出學習培訓之機公款旅遊問題。
響水縣紀委監委收到群眾實名舉報,反映縣糧食局的下屬單位縣糧食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存在公款旅遊問題,隨即成立核查組展開調查。
核查組通過梳理縣糧食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近三年來的財務賬目,排查出多筆去外地培訓的報銷憑證,經對比分析發現2018年12月的一筆外出培訓賬目存在異常。參加此次培訓的有方某,以及縣糧食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的2名人員,目的地為海南省海口市,但報銷憑證中卻有海口至桂林、桂林至南京的機票。
“從時間上看,他們應該是在海口培訓結束後,又到桂林停留兩天才返回南京的,很可能存在繞道旅遊問題。”核查組隨即找到此次培訓的牽頭人方某談話。
“請你談談2018年12月12日組織人員到海南省海口市外出培訓的具體情況。”
“當時我帶隊乘飛機去海口參加培訓學習,培訓結束後就立即返回響水了。”
“請你解釋一下,報銷憑證中為什麼有海口到桂林的機票?”面對證據,方某承認了培訓結束後,繞道旅遊的事實。原來,2018年12月12日,方某等3人到海南省海口市參加全國儲糧安全管理與消防安全培訓班,培訓為期5天。培訓結束後,方某等3人到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旅遊,直至20日才返回響水。返回響水後,方某等人商定此次培訓費用以及違規旅遊費用在縣糧食產業發展有限公司進行報銷。“一部分有票據的,比如機票、會務費等正常報銷。另一部分不好報銷的,比如在桂林產生的旅遊費等,我們就通過其他票據加支的方式報銷了。”方某說。
經查,方某等3人利用赴海口公務培訓之機,繞道桂林旅遊,違規報銷各類費用共計9467元。最終,方某等3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全部予以追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