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日電/據央視新聞客戶端報導,2月28日,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與區公安分局、婦聯聯合簽署協議,建立“反家暴三方協作機制”,旨在解決家庭暴力案件隱蔽性強、固定證據困難、懲戒震懾力度不夠等問題。
反家暴協作機制建立後,婦聯將設立家庭暴力投訴熱線,公安分局進一步加大家庭暴力警情處置力度,法院在受理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後24小時內與公安機關完成出警記錄、傷情鑒定意見等證據的移送。
該機制明確法院、公安及婦聯均做到及時即刻處理發現的家庭暴力案件。區公安分局、婦聯可以代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將在48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對於情況緊急的,將在24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在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後的24小時內必須向當事人送達到位,必要時還可以向當事人所在地區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學校等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
此外,除了保護好家庭暴力案件受害人的隱私之外,機制還特別要求法院、公安、婦聯共同做好對加害人的教育指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