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郭得知李文俊疑先遭他人給1000萬元圈走(買票),趕緊對林表示“我等你下指令,我來動作,但不能你下指令時間,我已無能為力,不能人家被圈走”,最後透過無黨籍議員黃麗招找上李,由林配合將副議長位置當籌碼,利誘李結盟。
郭於去年12月14日致電楊志強,交代“幫忙摘1、2個市議員”,楊找上方一峰要求票投自己並會給錢,遭方拒絕。方也透露,曾聽聞郭再欽會給楊志強兩個光電案廠工程案,因此楊才會來向他行求賄賂,並指楊以手勢1代表“蓋自己1000萬”。
郭、李、黃麗招再找上李鎮國遊說,郭保證李鎮國的議長票投邱,民進黨議員的副議長票會投李文俊。
黃麗招還稱,“郭董(郭再欽)認識很多建商,如果要買,郭董可幫你跟建商談打折”。郭也稱,李鎮國夫妻若購買皇龍建設或台邦建設房子,可幫忙取得8折價;李鎮國如因議長票投邱莉莉遭開除黨籍,4年後以無黨籍選議員,郭會全力支持及贊助經費,如李落選也會支付4年議員薪資(包含月薪12萬、年終及車馬費)。
檢方指出,郭、邱、林因楊志強對方一峰行求賄賂未果,郭指示黃怡萍、林士傑12月22日找方,由黃聯繫方至西港慶安宮會面,方赴約上車後遭林恫稱“議員,25日你有2個選擇,1是不要出席、1是投自己,總之不可投郭信良”,致方心生畏懼,當天至正副議長選舉期間都留宿議會。另多名證人稱,李鎮國妻高玫仙曾表示,如李沒投給邱,恐會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