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5日電/據國家醫保局網站報導, 近日,國家醫保局印發了《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於2023年5月1日起實施。
一、《辦法》出台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醫療保障基金安全,多次對基金監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確要求加強基金使用監管,健全嚴密有力的監管機制。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指導意見》,為我國基金監管改革和發展作出頂層設計。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加強醫保基金監督檢查,重拳打擊各類欺詐騙保行為,自2019年起,國家醫保局正式啟動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工作,廣泛開展針對定點醫藥機構等被檢對象的不予事先告知的檢查,在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
隨著《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以及飛行檢查工作的全面推進,醫藥機構“明目張膽”的騙保行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基金監管總體形勢依然嚴峻,部分騙保行為由台前轉入幕後,手段更隱蔽,造假更專業,作案手段不斷迭代翻新,查處難度逐漸加大。同時,歷年實踐也反映出現行飛行檢查制度在工作流程、權利義務、問題處理等方面還存在一些不足,不能充分滿足新形勢下的基金監管工作要求,制度保障力度有待加強。
為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監管工作,切實完善飛行檢查機制,優化飛行檢查程序,規範飛行檢查行為,為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開展飛行檢查提供制度保障,持續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國家醫保局結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飛行檢查實踐經驗等內容,經過多次調研、研討,多輪徵求系統內部、相關單位、社會公眾等意見建議,歷時2年制定了該《辦法》。
二、近四年的飛行檢查實踐為《辦法》出台奠定了堅實基礎
近四年的實踐中,飛行檢查憑借其獨特優勢,“零容忍”打擊各類欺詐騙保行為,持續鞏固基金監管高壓態勢,在構建基金監管體系、維護基金安全運行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始終堅持較真碰硬,全面整治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2019年以來,國家醫保局累計派出飛行檢查組184組次,飛行檢查定點醫藥機構384家,發現涉嫌違法違規使用相關資金43.5億元,綜合運用協議管理、行政處罰、行刑銜接、行紀銜接等多種方式,依法對各類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各省針對飛行檢查發現問題深挖細查並舉一反三開展檢查,確保問題整治全面徹底,不留盲區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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